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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开展第一届“材料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1-04-13 次数:

各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及团支部:

为展现当代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文明道德、学习成才、文体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树立典范,我院决定开展首届“材料之星”评选活动。评选活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评选材料之星 树立全院模范 弘扬材料品质 激励成长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11年4月-5月

三.参与对象:

2010年度全年在校的本科生及班级(07级、08级、09级)

四.活动内容:

1. 奖项设置:

和谐之星、学习之星、文体之星、科技之星;班级之星;特别之星。其中,和谐之星、学习之星、文体之星、科技之星评选对象为个人,班级之星评选对象为自然班级,特别之星评选对象为集体或者个人。

2. 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见《学生手册》);

(2)2010年以来(上溯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无挂科;

(3)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4)事迹典型,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可成为他人学习之楷模;

(5)以下评选标准中所涉及的各项荣誉的获奖时间,应在2010年1月1日到2011年3月31日期间。

3.具体名额和评选标准

***和谐之星***(2名,提名奖2-3名)

评选标准:

(1)豁达宽容,积极向上,阳光乐观;文明礼貌,人际关系融洽;关爱自然环境,生活低碳环保。

(2)个人品德高尚,并在下面某一个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①明礼诚信:文明修身,礼貌待人;孝敬老人,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爱他人;文明上网,不沉溺不良网络,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享有高度信誉;履约践诺,知行统一;学风考风优秀;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②勤俭自强: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勇于进取;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俭学,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有很强的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学习成绩优异。

③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中国注册志愿者或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优先。

***学习之星***(2名,提名奖2-3名)

评选标准:

(1)第一、二、三课堂的学习以及成绩优秀:第一课堂,学习成绩排名应在专业总人数的10%以内;第二课堂,积极参加实习、实验以及课外学术活动,并有成果(作品、论文等);第三课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方面荣誉证书者优先。

(2)积极学习课外知识并与他人交流分享,特别是人文知识的学习与提高。(2010年度图书馆借阅记录作为一定参考)

(3)在学习上主动给予他人无私帮助。

***科技之星***(2名,提名奖2-3名)

评选标准:

(1)勤奋钻研,勇于实践,具有创新和开拓新领域的精神.

(2)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能力。

(3)在校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关于科技方面的论文或拥有科技专利(原则上限前三名),或在科技创新类比赛(如挑战杯、节能减排等)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原则上限三等奖及以上)。

***文体之星***(2名,提名奖2-3名)

评选标准:

(1)酷爱文艺或体育。

(2)在音乐、舞蹈、表演、书画等艺术方面具有较高水准,并能够给大家带来美的享受;或者坚持参加体育运动和竞技比赛并且能够影响身边的同学,体质健康达标优秀。

(3)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并对学院文体活动的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4)在文体等活动比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原则上限前三名)。

***班级之星***(2名,提名奖2名)

评选标准:

班风向上、学风优良、考风端正、和谐稳定。

不再由班级申报,直接由辅导员提名推荐,每个辅导员可以推荐的班级个数应低于其所管理班级个数的20%。

***特别之星***(1-2名)

评选标准:

在2010年度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做出特别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由院团委直接提名,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不接受申报。

4.活动程序:

1)4月13日(暂定)召开07、08、09级全体团支书会议,传达学院关于此次“材料之星”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并要求团支书加大此次评选活动在班级的透明度。

2)4月14日-20日,通过宣传板、网络等形式加大本次活动的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各团支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

3)4月21日-4月29日,各支部结合条件和奖项具体要求在本支部内开展“材料之星”初选工作,然后推荐上报。每个团支部最多可以推荐1人。

4)除各团支部推荐之外,每名班主任可以在本班提名1人;每名辅导员可以在本年级专业提名若干人,提名人数与其所负责的专业数相等(专业方向不算专业)。

5)评选阶段:

①初选阶段:从08、09、10每班抽出3人(原则上由辅导员指定,被推荐人需回避)和院团委及学生会中08、09级委员组成初评小组,初评小组根据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投票,每“星”按得票高低顺序从所有申报人员中选出10名候选人,共40人。

时间:5月8日(暂定)

地点:院楼2103教室(暂定)

②全院投票阶段:公布并向08、09、10级各团支部下发候选人材料,各班团支书负责组织本班人员进行投票(10级评选09级候选人,09级评选08级候选人,08级评选07级候选人),5月16日投票截止。投票结果占40%。

③评选委员会评选阶段:评选工作委员会(院团委)介绍40名候选人事迹并回答评委提问,辅导员介绍推荐班级,团委介绍“特别之星”候选人(单位),评选委员会投票。对于个人,投票结果占60%。

④对于个人,综合以上结果,进行权重积分排序,每奖项评选出2名获奖者,2-3名提名奖。

⑤公示阶段:入围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6)表彰奖励阶段:6月4日,在小礼堂随周末文化广场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对获得提名奖颁发证书。

7)先进事迹宣传阶段:对评选结果及其先进事迹进行公布和宣传。

五.评选委员会机构设置

主 任:欧阳文峰

副主任:朱伶俐 张建新

成 员:李旭升 邢宝林 任晓利 程东锋

黄光许 邱莎莎 杨培宏 王家乐

六.负责人

本次评选活动工作委员会设在院团委,联系人:

杨培宏 松三216 15838991413

王正强 松三634 15333918369

王 硕 松三618 15239175387

附件:点击下载

材料学院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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