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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21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时间: 2021-05-17 次数: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21]4号)要求,为做好材料学院博士复试工作,特制订如下复试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初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即:英语成绩45分,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均为60分。

3.进入复试的考生比例为1.5:1。统考生名单如下:

姓名

准号证号

分数

王小娇

104601106000011

242

周龙飞

104601106000012

212

何学谦

104601106000008

207

4.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签订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复试。

二、组织领导

按《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春季招生简章》及《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豫理工研[2021]2号)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复试。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管学茂院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参与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成员由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5人组成,考生所报考导师应为该生所在复试小组的成员,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英语口语测试时间),复试小组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三、时间安排

1. 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硕士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及《诚信承诺书》(电子版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板块下载)等,应届生须同时提供学生证和能够按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的证明(须加盖单位培养部门公章)。考生5月17日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到,并及时将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研究生秘书对考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开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3.复试。2021年5月18日上午8点半开始,在材料学院二楼小会议室2206复试。

4. 上报拟录取名单。5月19日前,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

四、有关问题说明

1.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统考生具体情况考察以下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去掉复试评委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最高不超过85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按照从高到低依次分别确定拟录取考生。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各取5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

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3+0.5*复试成绩。

4.每位导师当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若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同一位导师的情况,经学院研究并征得导师和学生同意后,可调剂给其他导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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