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材料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3-04-15 | 次数: |
为展现当代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文明道德、学习成才、文体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树立典范,我院决定开展第二届“材料之星”评选活动。一、参与对象:2012年度全年在校的本科生(09级、10级、11级)二、活动时间: 2013年4月-5月。三、奖项设置:和谐之星、学习之星、文体之星、科技之星(均为2名,提名奖1-2名);团队之星(2名、提名奖1-2名);特别之星(1-2名)。其中,和谐之星、学习之星、文体之星和科技之星评选对象为个人,团队之星评选对象为班级、宿舍、科技或文体团队等集体。特别之星评选对象为集体或者个人。四、 评选基本条件:(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见《学生手册》);(2)上溯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无挂科现象;(3)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4)事迹典型,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可成为他人之楷模;(5)详细标准及申请表见附件,团队之星申请表
材料学院团委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