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和2013届本科毕业生补考将于第十一周(11月11日至15日)进行,请需补考的学生提交申请到院教科办,申请内容包括补考的科目、课程号、序号、代课教师和本人联系电话。请需要补考的学生报名(截止到第八周周末即11月25日)到院教科办,并按时参加补考。已毕业学生可通过下届学生提交申请。
联系电话:3986909院教科办20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