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 2014-05-06 | 次数: |
按照学校《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研培养[2014]7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201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学术规范教导和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的责任。对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应坚持标准,按需设岗。
1. 要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优化指导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 要有利于贯彻对不同类型研究生实行分类指导和培养的原则,有利于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培养高层次人才。
3. 要严格标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二、遴选范围
1. 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原有博导不必重新填写博导遴选表,新增博导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全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同时是博导的硕导)须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进行遴选,同时满足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指导条件的教师,应分别申报和评审。
三、时间安排
5月8日前,满足条件的教师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导师遴选表,上交到材料楼教科办。
四、其他
1.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条关于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具备条件所述第3小条中规定的“一定额度”为至少5万元。
2. 原硕导资格不再聘任,本次通过遴选的导师,自2014级开始上岗招收研究生。
材料学院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