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5-04-09 | 次数: |
1、4月9日,召开院团委委员和全院各班团支部书记会议,布置评优评先工作。
2、4月10日,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传达文件精神、公布评选条件,按院团委要求初评产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3、4月11日,各支部将评选结果和申请表交给各年级团总支,各年级团总支将申报表于上午12之前交到学院2118(团学活动与宣传办公室)
4、4月23日,评选结果公示,并上报校团委。
5、评选条件:
五四红旗团支部须同时符合以下1、2、3、4、5条:
1)支部班子团结,有号召力,学习成绩优秀,11、12级团支部英语四、六级及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较高;
2)工作有序,有工作记录,按时开展团关系转接、收缴团费、发展新团员等工作;
3)能积极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具有开创性,被院网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支部优先考虑;
4)班风好,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较高,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获奖人数较多,班级及其宿舍无受通报(批评)现象,无受纪律处分现象;
5)团支部成员能够按时参加团委例会及团校培训。
6)在任责杯团日活动设计大赛中获奖的,给予优先考虑。
优秀团干部须同时符合以下1、2、3、4、5、6条;
优秀团员须同时符合以下1、2、3、5条;
优秀学生干部须同时符合以下1、2、3、4、5条;
1)政治上进,思想好,品德好;
2)学习态度端正,上学期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4)工作踏实负责,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没有无故不请假、不参加会议现象;
5)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个人或所在集体无受通报(批评)或处分情况,非外宿者;
6)积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和任责杯团日活动设计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考虑。
7、评选方案:
(1)五四红旗团支部 : 各支部依据条件申报,由年级团总支初评,各年级各专业推选出1-2个团支部参评院五四红旗团支部,院团委终评,并从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3个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2)校级十佳团支书 : 推荐1-2名。各年级团总支推选出1名符合优秀团干部的团支书参评校十佳团支书,院团委初评,校团委终评。
(3)优秀团干部: 对象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团委委员,团委和各团支部根据条件在本机构内部初评。
(4)优秀团员 : 对象包括:所有团员、在团的党员;非团员不参评,团委和各支部依据条件在本机构内部初评。
8、评选要求:
(1)各支部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团员参加的民主评议大会,先填表,进行民主评议,依据条件推选出先进个人候选人,候选人进行口头小结后,进行民主投票,公开唱计票产生,得票数过半方可评为先进。发现有不认真、不民主、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该团支部本次所有评先资格,并追究团支部负责人责任。
(2)院团委委员应列席本专业各支部民主评议大会,监督其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评选。
9、具体名额分配:
校级荣誉:
十佳团支部书记 1个
五四红旗团支部 1个
优秀团干 8个
优秀团员 20个
10、奖励:对所有被评选上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均颁发荣誉证书。
11、所有申请校级的先进集体或个人须填写登记表, 若个人另附加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集体附加3000字先进事迹材料;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材料需包括:本支部情况(总人数、党团员数及比例),申请入党人数、积极分子数及比例,集体志愿者或公益活动情况,支部成员自2013年1月来参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获奖情况,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等。
材料学院团委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