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03-11 | 次数: |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字〔2016〕3号文的具体要求,经院团委研究并报院党委同意,决定对在2015年度我院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校级荣誉: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2、院级荣誉: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方案
1、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规则请参照校团字〔2014〕29号文件执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校核心价值理念,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重视品德修养,获得学院学生的肯定。
(2) 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本年度综合评定成绩居班级前50%。
(3)在各类校园第二课堂活动中表现突出,早操早读出勤率高于全班平均出勤率,一年级须参加过学生歌咏或创意啦啦舞大赛复赛。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未受团纪、校纪处分,未参与邪教、非法宗教和非法传销、封建迷信活动。
(5)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学院的组织的各项活动
(6)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可优先考虑。
三、上报材料
1、五四红旗团支部、须提交申报表一份(附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材料需包括:本支部情况(总人数、党团员数及比例),申请入党人数、积极分子数及比例,集体志愿者或公益活动情况,支部成员自2015年1月来参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获奖情况,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等。
2、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交申报表一份(附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四、时间安排
1、3月10日,召开院团委委员和全院各班团支部书记会议,布置评优评先工作。
2、3月11日,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传达文件精神、公布评选条件,按院团委要求初评产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3、3月13日,各支部将评选结果和申请表交给各年级团总支,各年级团总支将申报表于下午6:00之前交到学院2118(团学活动与宣传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邮箱cailiaoxueyuantw@163.com
4、3月18日,评选结果公示,并上报校团委。
材料学院团委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