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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时间: 2016-10-15 次数: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责任;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会同行政研究决定单位重要事项的责任;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学校、学院工作规程落实的责任;

4.领导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保密等工作,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

5.加强基层组织、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领导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责任;

6.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责任;

7.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的责任;

8.抓好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的责任。

材料学院党委书记欧阳文同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执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的责任;

2.维护领导班子团结,抓好党政分工合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责任;

3.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保密等工作,特别是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

4.加强基层组织、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责任;

5.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的责任;

6.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7.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8.抓好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的责任。

材料学院院长管学茂同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共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

2.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坚持党政分工合作,保证行政工作贯彻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决定的责任;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保密等工作,共同加强干部队伍与人才队伍建设,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兼任学院党委统战委员,履行统战方面工作的责任;

4.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的责任;

5.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6.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材料学院党委副书记谢玉芬同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保密等工作,着重协助书记履行抓好学生工作、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兼任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履行纪检方面工作的责任;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具体负责或指导群团组织工作的责任;

4.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的责任;

5.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6.分管学院学生工作、工会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材料学院党委组织委员曹新鑫同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

2.履行组织方面工作的责任;

3.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的责任;

5.担任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主任,履行本科室及负责领域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材料学院党委宣传委员朱伶俐同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

2.履行宣传方面工作的责任;

3.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的责任;

4.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5.担任学院团委书记,履行本科室及负责领域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材料学院党委青年委员袁海滨同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

2.履行青年方面工作的责任;

3.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的责任;

4.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5.担任材料学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兼系副主任,履行本支部(系)及负责领域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材料学院党委保卫委员王东斌同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

2.履行保卫方面工作的责任;

3.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的责任;

4.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5.担任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履行本科室及负责领域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副院长张志同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学校党委决议决定,支持单位党委和分管科(系、室)开展党建工作的责任;

2.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关于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安全稳定等工作决策的责任;

3.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4.分管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副院长郭学锋同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

2.依据职责分工,履行抓好分管领域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保密等工作,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

3.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的责任;

4.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5.分管学院科技工作、财务工作,协助院长分管学科与平台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副院长朱建平同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学校党委决议决定,支持单位党委和分管科(系、室)开展党建工作的责任;

2.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关于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安全稳定等工作决策的责任;

3.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自觉反对和抵制“四风”的责任;

4.分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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