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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党委发展学生党员积分考评办法(修订)
时间: 2017-10-22 次数: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院党组〔2017〕3号

材料学院党委发展学生党员积分考评办法(修订)

(经材料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5月11日研究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发展程序,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建立完善的党员发展机制,深化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党文〔2014〕37号)、《材料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院党文〔2017〕 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组织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

二、考评的组织与管理

发展学生党员积分考评制度是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学生党建工作人员、学生党工委和学生党支部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进行考评,对在考评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学院党委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考评内容和计分细则

(一)考评内容

考评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习工作情况为主要依据,内容包括思想情况、入党基本材料、学习成绩、参加学生活动、遵守纪律情况、获得荣誉、团支部推优率等7个方面。

(二)计分细则

计分项目每项满分为100分。各项计分权重分别为:政治思想情况(S)20%、学习成绩(X)20%、承担学生工作和参加学生活动(H)20%、遵守纪律情况(J)15%、获得荣誉(R)10%、团支部推优率(T)10%、入党基本材料(C)5%。发展学生党员考评总积分为:Z=S+X+H+J +R+T +C。

1.政治思想情况(S)

主要考察学生的入党动机、思想认识、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由辅导员、支部委员结合思想汇报以及平常表现等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S=该项总分×20%

2.学习成绩(X)

以截至发展时上溯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为准(转换为100分制)。

X=×20%

体育课为必修课也按照此计算方法计入。

3.承担学生工作和参加学生活动(H)

本项采取扣分和奖分的办法,基础分为60分,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平时在学校及学院学生活动中的表现情况进行打分。承担学生工作的学生干部,校级加5分,院级加4分,班级加3分,学生干部兼多职,只取一项最高分。积极自愿报名参加院级及以上的科技文化竞赛、经学校或学院备案的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每参加一次,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无需选拔、报名即可参加的省级及以上加2分。上溯两个学期,无故不参加学校及学院统一组织并要求学生必须参加的学生活动和学术报告,一次扣5分,参加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扣2分。曾受通报批评的个人,院级的每次扣6分,校级的每次扣10分。总分H封顶,最多计100分。

H=该项总分×20%

4.遵守纪律情况(J)

本项采取扣分的办法,基础分为100分,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平时在遵守校规校纪及《河南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扣分,旷课一次扣5分,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其他一般违纪扣3分,早操早读无故缺勤一次扣3分,恶意拖欠学杂费扣10分/学年。

J=该项总分×15%

5.获得荣誉(R)

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的性质、级别等进行打分(不含竞赛活动获奖和通报表扬)。总分R封顶,最多计100分。

R=该项总分×10%

个人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加分表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校级)

学院级

分值(竞争性荣誉)

40

20

15

10

分值(学校分配名额荣誉)

20

10

7.5

5

(备注:是否为“学校分配名额荣誉”根据评选通知中是否明确各学院指标且到学校层面不再竞争淘汰)

所在集体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加分表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校级)

学院级

分值(竞争性荣誉)

20

10

8

5

分值(学校分配名额荣誉)

10

5

4

2.5

(备注:1.集体包括班级或团支部或宿舍或社团等;

2.相应学生干部在以上基层上再奖2分;

3.集体荣誉积分仅计算两个最高分:综合荣誉最高分、活动竞赛(或组织奖)最高分)

6.团支部推优率(T)

由辅导员指导、团支部书记主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活动(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3/4,方为有效),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公开唱票,以赞成票得票率作为本项基准成绩,同时减去:推优活动缺席人数×2/3,有效反对票2分/张,弃权票1分/张。

T=(赞成票得票率×100—缺席人数×2/3—有效反对票数×2—弃权票数×1)×10%

7.入党基本材料(C)

基本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由党支部书记结合辅导员根据递交入党申请书情况(规范程度和思想认识程度)、思想汇报递交情况(时间、份数、交纳主动性及思想认识程度)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C=该项总分×5%

四、考评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发展学生党员考评从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开始计分,各项分数汇总由辅导员结合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和班团支部书记进行统计填写,联合签名后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送院党政办党建专职组织员备案。

学生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在遵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把考评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对于积分排名在前者可以优先发展为党员。

根据发展计划,按照积分排名,提交院党委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查、投票确定。提交比例如下:一般班级不高于1:1.6;优秀班级(曾获得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一年内不高于1:2.2;所在集体(班级或团支部或宿舍或社团等)曾受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一年内不高于1:0.7。

五、本制度自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之日起施行。

六、研究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考评积分表》

2.《河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考评积分汇总表》

河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考评积分表.doc

河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考评积分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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