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2010、2011级部分学生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 2012-05-04 | 次数: |
2012年体育节期间,2010、2011级部分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缺席体育节有关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5月3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2010、2011级部分学生通报批评。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模范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共同营造文明、守纪、好学的良好风气。
1、以下同学缺席体育节有关活动1次,本学年综合评定总分扣除0.5分:
2010级:冯文庆 刘歌 王换 翟懂懂 何锦涛 何欣 李成志 杨轩 袁伟 张振山 邹晓雷 赵聪 李鹏德 李鹏鹏
2011级:洪亚龙 蔡帮伟 程萧 李伟 王亚威 周鹏 陈坤
2、以下同学缺席体育节有关活动2次,本学年综合评定总分扣除1分:
2011级:皮帅帅 范宝峰 王恒 胡引良 王凡 孙嘉琦
3、以下同学体育节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本学年综合评定总分扣除2分:
2010级:刘丹 张闪闪 朱金霞 刘帅 王换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