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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时间: 2010-12-01 次数:

为贯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精神,保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加快学院改革和发展的步伐,特制定院务公开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内容

1、关系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

包括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生管理

学生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评选、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违纪学生的处理,特困学生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等。

3、财务管理

包括科研经费、实验室费用、招待经费和计划外收入的使用情况。

4、人事工作

包括干部的聘任、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

5、教职工奖惩

包括各类先进的评选、教职工年度考核等。

6、党员发展

发展预备党员公示。

二、院务公开的形式

1、全系教职工大会为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教代会代表和各种先进的评选,计划外收入的使用情况等,都要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公开。

2、成立院务委员会

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院务委员会认真讨论,形成决议,进行实施。

3、成立教学质量检查组

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教学各环节、教学质量评估等活动都由教学质量检查组完成。

4、利用橱窗及网络及时公开院务公开内容。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张义顺

副组长:欧阳文峰 管学茂 张志

组员:谢玉芬 张建新 李旭升 曹新鑫 周爱国 米国发 张传祥 马名杰 戴亚辉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其职责是:

1.研究确定院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重大事项;

2.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关系;

3.将院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系、室,指导和督促他们各负其责,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措施,并保证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4.对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院务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成员为:

主任:谢玉芬(兼)

成员:王东斌 朱琳 黄光许 李强 崔红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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