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1-12-08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第96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八日
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 行)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的推荐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院(系)负责人组成。
2.各院(系)成立由党政负责人、教师代表、辅导员等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
二、推荐对象
我校计划内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毕业生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处分记录。
2.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
3.非外语专业英语通过全国六级考试(新六级425分及以上),或日语、俄语通过全国二级考试;外语专业英语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4.未拖欠本科学习阶段的学费。
5.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6.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推荐:
1.申请本校的推免生。
2.获全国、省(部)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奖励者。
3.连续三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奖学金”者。
对有特殊学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或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且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或具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的学生,经该生所在院(系)三名以上同一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该生所在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推荐后,可适当降低对其学习成绩(含外语水平)的要求。
四、指标分配
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计划指标,学校每年向各院(系)下达推免生名额。
五、推荐工作程序
1.各院(系)召开学生动员大会。
2.学生个人申请,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院(系)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免试条件拟定推荐名单。
3.院(系)张榜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其他
1.推免生申请到外校攻读硕士学位者,从推荐之日起,不再具有在本校免试攻读学位的资格。申请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到接收学校,以收到对方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同意接收的信函为准。过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
2.已取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推免工作 硕士研究生 管理 办法 通知
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