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1-12-08 | 次数: |
校属各相关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专业课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河南理工大学专业课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为逐步下放教学管理权限,不断增加学院教学管理的自主权,加强学院对本科生的专业课程教学管理,不断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专业课教学管理的职责
1.教学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教学督导、教学检查等工作;负责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教材建设指导工作,本学院教学事故的处理、本学院学生的考试工作和学生考试违纪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2.系(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教学任务的安排、青年教师的培养、教师备课和教案质量的检查、作业批改情况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检查、课程考试方式和试卷质量的审核,加强课程建设、专业(学科)建设、教学大纲编制、教材选用与编写等工作,确保系(教研室)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
3.学院教学秘书、教学干事负责学院各项教学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制定全院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负责日常学籍管理以及学生选课管理、教师停调课管理、考试管理等教务管理工作。
二、教务处专业课教学管理的职责
1.为学院教务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为实现学院专业课的排课、教师的停调课、学生的选课、考试安排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务处将不断探索和完善教务管理系统的功能,以满足学院教学管理的需要。
2.对学院专业课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明确教学管理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学院专业课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要充分发挥系(教研室)在教学组织和管理、课程建设、专业(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书育人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其基础性地位,更好地发挥系(教研室)在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1.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各系(教研室)负责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应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合理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设置相应科学的课程体系,并积极开展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模式改革,以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编制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说明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由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规定的教学内容、体系、范围与教学要求等,并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格式规范”进行编写。
3.专业课教材选用。任课教师或课程组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国内外先进的、适应我校本科培养目标的教材,并应有配套的辅助教材和专业前沿的教学参考资料。
4.对专业课的教学情况进行教学检查。
专业课教学检查工作由学院负责实施。教学检查应贯穿于课程教学管理的全过程,应侧重于教师教学基本能力的检查,教师备课和教案的检查,教学方法的检查,课堂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检查,以督促教师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切实提高教师进行具体教学实践的能力。
(1)备课和教案检查
备好课是教好课的前提,各系(教研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课程的性质,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备课形式,如:集体备课、说课、单独备课等。备课是一项极其细致复杂的工作,钻研教材,是教师备好课的基础。教案即教师的课程授课提纲,通过检查教案可以对教师上课的准备情况进行了解。
(2)作业批改情况检查
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检查,以便督促教师认真施教,督促学生认真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抽查学生上课到课率。通过抽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对学生出勤率偏低的课程,要从教师和学生两方面查找原因,通过和教师及学生座谈了解问题所在,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4)教师、学生座谈会。经常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处理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5.加强专业课教学督导
专业课教学督导工作由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教学督导组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专业课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的督导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6.加强专业课教学研究工作
系(教研室)要积极开展专业课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实现以教学改革研究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各系(教研室)要结合本专业教学实际,努力开展教学研讨、大纲研讨、教材研讨、教改研讨等教学研究工作,使系(教研室)形成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
7.加强专业课的考试管理
专业课考试主要由学院组织实施。院级主考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考试的安排,学院教学副院长协助院级主考做好本学院专业课考试管理工作,负责考试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教务处对学生考试违纪进行处理,负责督促检查学院试卷的印制、保管、发放及装订归档。学院应加强对专业课考试的巡视力度,促进良好考风,不断提高专业课教学质量。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教学工作 专业课 管理办法
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