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4-10-23 | 次数: |
各学院:
教研活动是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系(教研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基层、重建设、重实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研活动,不断推进教学改革与研究,提升教研水平与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系(教研室)教研活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每学期开学初,各系(教研室)应结合当学期教学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详细合理并切实可行的系(教研室)工作计划,经系(教研室)主任及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于当学期的第2周内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要通过开展教研活动,深入了解教学情况,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大力加强教学建设,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研讨,切实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提高,不断提升教研水平和育人质量。
二、有力保障活动时间
各系(教研室)主任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两周集中开展一次,单周周二下午为集中活动时间,每次教研活动不少于1.5小时。严禁占用系(教研室)教研活动时间。
各系(教研室)的所有教师都应积极参加本系(教研室)的每次教研活动,要保证出席人数,缺席者要向系(教研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每次教研活动必须由各系(教研室)专人专本做好详细规范的记录,具体记载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应到和实到人数、缺席者名单及理由、活动内容、活动过程以及必要的活动小结等,以便学期末总结和备查。根据实际需要,系(教研室)主任还可以另期组织召开教研活动,并邀请学院有关领导和校内外相关专家参与。
三、积极拓展内容形式
系(教研室)作为学校基层的教学主体组织,担负着学科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教学模式改革、教学组织运行、团队与平台建设、科研与实践育人等重要工作任务。因此,各系(教研室)应紧密结合工作任务,积极拓展教研活动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理论与业务学习、教学内容与方法研究、教学经验交流与团队建设、教学检查与听课评价、师德师风建设与青年教师培养、科学研究与学术研讨等活动,并合理处理日常事务和有关专项重点工作。
教研活动形式可根据具体活动内容,灵活采取业务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集体备课、专项检查、评学评教、试讲听课、教学观摩、调研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以切实增强教研活动实效。
四、切实加强活动管理
1.各系(教研室)主任在教研活动中应担负计划、组织、协调和领导作用。认真组织制定并严格执行系(教研室)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及时做好教师考勤和活动记录及其总结工作,确保教研活动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2.各学院要对系(教研室)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与考评,并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要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系(教研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进行考评,并明确把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情况作为其晋职、评优的重要条件,对一年内无故缺席教研活动3次及以上的教师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以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教务处将组织对各学院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与督导,深入了解各学院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并将其纳入学院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绩效与目标考核范畴。
教 务 处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