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1-12-29 | 次数: |
各班级:
由材料学院举办的2011年度寻访“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二、活动主题
自立自强
三、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理工大学关于组织参与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宣扬当代大学生自强的优秀品质,培养合格的祖国接班人,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使更多的青年学生加强关于自身品质的培养,现组织我院学生开展“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四、活动意义
通过“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宣扬我院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宣扬“自立自强”的精神, 引领我院学生的思想,引导全院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进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涵养的积极性,增进百年矿业高等学府的内涵。
五、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27日—2012年1月6日
六、活动对象
材料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七、活动内容
(一) 宣传阶段 (12月27日——12月29日)
由院学生会宣传部统一部署前期工作,保证好此次评选活动宣传的力度和深度,保证让我院的师生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及评选流程。
宣传途径主要通过电子屏、海报、通知、宣传板等形式对外宣传本次“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二)评选流程(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4日)
本次“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1、评选宣传
通过前期电子屏、海报、通知、宣传板,加深同学们对此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了解,并由学生会宣传部将评选通知下发到各个班级。
2、班级推选
班级接到通知后,由班长、宣传委员负责安排,班级以班会的形式商讨“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相关事宜,并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评选出本班“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保留原始票据)1-3名,并将评选出学生的详细资料、个人事迹(纸质档三千字左右及电子档,可插入相关图片),媒体报纸的剪贴,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参选信息最迟于1月3日、4日晚6:00-9:00上报材料学院学生会宣传部松三209活动室(电子档发送至公共邮箱clxyxshxcb@163.com密码:xuanchuanbu,纸质档文件需装档案袋)。
联系人:
刘迪:15515546251 吕路:13523348960
盛江波:15239037353 王亚磊:15139121187
刘瑞丽15639169076
(三)学院评定(2012年1月5日-1月6日)
学院组织师生评审团开会研究,最终评定出“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2名,“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4名“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6名。
八、推选条件
“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定义:参与此次活动的材料学院大学先进个人事迹须发生在2011年以后并引起学校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次活动以“自强不息,积极向上”为主题,推选人须满足以下几项要求:
◆材料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为材料学院在读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 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自强不息,积极向上;
◆ 个人的经历或行为,能够代表社会的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的取向及时代精神;
◆ 在生活学习上表现突出,能体现中国人自强不息的坚韧精神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 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 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九、活动表彰
在学院评比中取得标兵称号的可被推选参加学校的评比,通过学校推选后,可参加河南省及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评比,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1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全国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备注:个人事迹占70%,学习成绩占30%。
材料学院
团委、学生会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