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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校党文〔2019〕117号)规定,结合学院干部队伍实际,现就空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选任岗位
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主任(正科级)或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人。
二、选任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本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服务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自觉贯彻学校和本单位的决议决定。
3.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能够科学谋划、依法办事、团结合作,抓好工作落实。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成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
6.具有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能够秉公用权、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
(二)选拔资格
除具备《河南理工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还需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提任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副科级及相应职级岗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现任副科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正科级干部的,应当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且已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提任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有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高校教学科研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程序和工作安排
1.动议酝酿(4月26日~30日)。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就本次空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动议分析,对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和程序等提出初步意见,初步意见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形成工作方案,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
2.谈话调研推荐(5月6日~7日)。谈话调研推荐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科级干部、系室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成员等相关科室人员中进行。
3.提出参考人选(5月8日)。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和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等因素,经学院党委会专题会议酝酿,差额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4.会议推荐(5月11~12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会议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5月13日)。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日常了解、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既体现群众公认,又体现组织考评。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5月14日~15日)。一是拟定考察方案,在一定范围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充分听取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意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着重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二是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为本学院科级及以上干部,与空缺岗位相关的人员;三是认真审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并写出有考察人员署名的书面考察材料。
7.讨论决定。一是确定拟任人选,由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委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二是学校研究审批,学院党委将拟任人选材料报学校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研究审批。涉及破格或越级提拔的,需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
8.公示任职。学校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拟任人选,由学院党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校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下发批复文件。
四、相关规定
1.关于民主推荐方式问题。鉴于岗位性质和任职要求等条件限制,谈话调研推荐与会议推荐,均采取定岗推荐的方式进行。
2.关于参考人选确定问题。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岗位以1:2的比例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3.关于岗位选配的问题。为保证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本次空缺的岗位在正科级岗位如没有合适人选时,经学院党委研究,该岗位可以选用副科级岗位干部使用。
五、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察组
组 长:杜泽兵 管学茂
副组长:张建新 朱建平 周爱国 曹新鑫
考察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建新兼任。
办公室主任:张建新
成 员:任晓利韩一
考察组负责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组织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拟定考察方案,审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并出具有考察人员署名的书面考察材料,汇总上报材料。
六、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组
监督人:周爱国 任晓利
监督电话:3986906 39869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