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1-12-07 | 次数: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2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理工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201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不低于60分。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博士生导师)担任,成员由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5-7人组成,考生所报考导师应为该生所在复试小组的成员。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届硕士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研究生证和按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的证明,请于5月19日下午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1号综合楼215室)报到,领取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和《体检表》。
2.体检。早晨空腹,凭《体检表》和身份证到新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3.复试。复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20-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4. 公布拟录取名单。5月下旬,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以公平对待、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学院须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应加强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本年度有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导师、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的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应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以下内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由各学院安排,加试不及格不得录取。
2.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按二级学科以综合成绩排名。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折成百分,各取5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4.满足录取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需向应届非在职考生倾斜,各二级学科原则上至少录取一名应届非在职考生。
5.每位导师当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若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同一位导师的情况,经学院研究并征得导师和学生同意后,方可调剂给其他导师。
六、其它
1. 请各学院于5月19日12:00前将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报送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 请各学院在复试工作结束后,于5月24日12:00前将以下复试材料报送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1)《河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
(2)河南理工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
(3)河南理工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及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