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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
时间: 2016-09-19 次数: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博、硕士研究生,稳步提高生源规模和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基本要求及奖励金额

(一)“985工程”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于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励20000元。

(二)“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于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励10000元。

第二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基本要求及奖励金额

(一)推免生

1. 经考核接收的“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奖励20000元。

2. 经考核接收的具有博士学位授权高校的推免生(不含本硕连读、支教、辅导员系列),奖励10000元。

3. 经考核接收的其他高校的推免生,奖励8000元。

上述推免生若由我校教师推荐,推荐教师奖励1000元/生。

(二)统招生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工程”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20000元;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具有博士学位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在学院排名前10%,奖励10000元。

3.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在学院排名前10%,奖励6000元。

(三)调剂生

1. 调剂到我校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8000元。

2. 调剂到我校的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第一志愿报考“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奖励2000元。

第三条 符合条件并完成学籍注册的研究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申请表》,连同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第四条研究生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校领导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政策。

第五条优秀生源申请者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追回全部奖励。

第六条 上述优秀生源入学后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第1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

第七条 以上奖励政策,不适用于上述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及跨专业报考学生。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7级研究生起试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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