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5-18 | 次数: |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材料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与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材料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和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中的全面、有效的监督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生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并提出拟录取名单。各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由不少于5人(不含秘书)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应包括1名思政专家,复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确定后,原则上中途不得换人,若确因故不能参加,须报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材料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学茂、杜泽兵
成员:周爱国、张建新、朱建平、曹新鑫
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建新
成员:胡前库、徐志超、杨佳、王彬彬。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1。生源不足1.5倍,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
2.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第一次复试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复试。
(二)复试方式
复试全部采取网上报到和远程网络复试方式,远程网络复试平台统一使用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详见附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备用系统为QQ视频通话。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复试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备用。具体复试流程详见“材料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细则”。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学院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核查。
所有考生除核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http://adge.hpu.edu.cn/contents/4188/139640.html)的原件和扫描件外,还应网上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扫描件:
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前应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有问题的考生,应按照研招办转发给学院的提示数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
对不符合报考及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学院留存原件扫描件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凡不按时报到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各专业复试小组派专人在远程复试现场认真核对复试考生本人、有效证件与报名库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及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教科办备案。
(四)复试工作基本程序
1.学院根据《河南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交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
2.学院根据招生指标确定复试名单,并报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通知相关考生参加复试,同时向考生通报《材料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3.复试前,学院对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备案,对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内容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招生学院在远程网络复试的同时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水平测试。采用远程网络问答形式,满分为100分。按照学院复试方案,从相关题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题进行,问答过程中考生直接回答,不留思考时间。主要考查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
(3)英语水平测试。采用远程网络问答形式,满分为100分。从相关题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题进行,问答过程中考生直接回答,不留思考时间。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加试采取远程笔试形式,采用开放性答题方式,考生在2个小时内作答完毕,并将试卷拍照提交给考试负责人,同时纸质版在一周内(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至我院留存(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大道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研办,电话:0391-3986909)。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出现任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二次复试。
复试是学校自主招生和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注重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培养潜质、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每个考生的远程网络复试总体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屏,并做好文字记录,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复试成绩=(复试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学校和招生学院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申请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我院将根据本学院第一志愿生源情况、专业特色等拟定本学院调剂办法,并在学院公示平台公示。
五、拟录取名单及类型的确定
(一)复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0.6×(初试总成绩/5)+0.4×[(复试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2]。
(二)拟录取名单及类型确定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拟录取应以初试与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综合成绩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分别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学术型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申请调剂至同专业的专业型硕士。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二)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疑问,由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受理后,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
考生申诉电话:张老师0391-3986905
申诉邮箱:zjx@hpu.edu.cn。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