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12-30 | 次数: |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及《关于做好2021年冬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20]17号)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普通招考初试成绩达到学校控制分数线,即:英语成绩50分,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均为60分。
3.2021年冬季我院博士招生总指标5个。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进入复试的考生各自排队,普通招考录取名额为3人,硕博连读录取名额为1人,申请-考核录取名额为1人。
4. 按1.2:1的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如果上线的学生人数不足1.2:1,则符合条件的学生均进入复试名单。
5. 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复试。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博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1年冬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制定并组织实施。
组长:管学茂
成员:张建新,周爱国,朱建平,曹新鑫
2.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参与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成员由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5-7人组成,考生所报考导师应为该生所在复试小组的成员,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本年度有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与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复试工作。
三、时间安排
1. 参加复试的硕士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研究生证和按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的证明(应届硕士考生提交)、硕士学历证和硕士学位证(以申请-考核方式报名的往届硕士考生提交)、《诚信承诺书》(电子版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板块下载)。考生12月30日到材料学院教科办2115室报到,提交材料给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领取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和《体检表》。
2.复试。复试时间定于2020年12月31日上午9:10开始,在材料学院二楼小会议室2206复试。按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考生的顺序进行复试。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统考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英语口语测试时间),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需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3.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开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4. 复试结果报送。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5. 公布拟录取名单。1月5日前,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四、复试考核内容
1.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学生复试包括4项,分别是外语水平、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科研能力、论文研究工作前景等)、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学习态度、学术道德、遵纪守法、心里健康等)等,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给出外语水平科研潜质、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四项考核内容的百分制成绩。
2. 普通招考考生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面试考核3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给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等级和面试考核百分制成绩,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去掉复试评委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其中复试成绩最高不超过85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普通招考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票数过半者不予录取。
2.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科研潜质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4。
3. 普通招考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学院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以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各取5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4. 每位导师当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若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同一位导师的情况,经学院研究并征得导师和学生同意后,可调剂给其他导师。
六、考生复试顺序
硕博连读学生名单:王珊
申请-考核学生名单:郭奕彤
普通招考学生名单:张莉,解坤,邱得超
七、复试的监督和争议处理
1. 学院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全程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2. 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91-3986905;监督举报邮箱:zjx@hpu.edu.cn
3. 实行复议制度。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电话为:0391-3987234,3987040。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所有参与复试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将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本复试细则解释权归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