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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时间: 2022-03-26 次数: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和河南理工大学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指导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和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中的全面、有效的监督工作,受理考生申诉;

材料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学茂、杜泽兵

成员:周爱国、张建新、朱建平、曹新鑫

材料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建新

成员:胡前库、徐志超、杨佳、王彬彬。

2.学院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每组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或教授担任,成员由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此外,每个复试小组配备1名复试秘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严格执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工学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

(三)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确保生源质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7:1。生源不足1.7倍,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方式

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为避免考生大规模流动和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按照“统一部署、分散考试、集中评分”的工作原则,疫情防控期间复试采取网上报到和远程网络复试方式。

1.网络复试软件:使用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和学信网APP,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备用复试平台为QQ视频通话,请各位考生提前在电脑端及手机端下载安装复试软件及备用复试软件。

2.网络复试设备要求:学生需要准备的设备为电脑(需有摄像头+麦克风)+手机,电脑用于复试过程,手机作为监控,网络要求4G或有线(关键因素),由于人脸识别需使用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两种方式扫码,因而手机为必需品。考生端采用双机位复试。第一机位为考生正面,要求完整拍摄到考生双手以上身体部位。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第一机位屏幕。

3.网络复试环境要求:考生应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

、复试工作基本程序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细则。

2.确定复试名单。根据本院招生计划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

3.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2022年学院采取网上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考生网上报到时,所有考生除核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网上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扫描件:

(1)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

(2)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和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前应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http://adge.hpu.edu.cn/contents/4188/139640.html)。

(6)享受2022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加分证明材料。

4.复试。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学院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组织复试工作。

5.复试结果报送。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定。

6.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依据教育部、学校的招生政策及《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对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学校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体检。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报到时由学校统一组织。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报到及复试时间安排如下:(1)网上报到及资格审查:3月26日全天(8:00—18:00);(2)复试:3月27日全天(8:00—18:00)。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心理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

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评判,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除面谈外,还可函调或派人外调。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二次复试。

2.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测试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不留思考时间。

3.专业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社会实践、意志品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查。测试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不留思考时间。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程:(1)无机化学、机械工程材料、高分子化学任选一门;(2)工程材料力学性能。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同等学力加试采取远程笔试形式,采用开放性答题方式,考生在1个小时内作答完毕,并将试卷拍照提交给考试负责人,同时纸质版(必须与考场提交的电子版为同一版本)在一周内(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至我院留存(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大道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电话:0391-3986909)。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出现任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时申请专业课加试。如因无加试成绩通不过录取检查者,后果自负。

(二)复试要求。每个考生的远程网络复试总体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录屏,并做好文字记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

1.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0.6×(初试总成绩/5)+0.4×[(复试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复试专业水平测试成绩)/2]。

2.拟录取时将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加强复试前、复试中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采取远程复试时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复试要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八、复试的监督和争议处理

1.材料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91-3986905;监督举报邮箱:zjx@hpu.edu.cn。

2.实行复议制度。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电话为:0391-3987234,3987040。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将对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屏。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请所有考生严格遵守《河南理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后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复试等候期间考生端如果出现网络卡顿影响正常复试、网络长时间中断、通信设备软硬件故障、因故停电等特殊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与学院研工办王老师电话联系汇报情况(座机:0391-3986909,手机:13639626230)。复试过程中若出现特殊异常情况的,由复试小组组长联系考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调整考生复试时间,复制助理做好详细记录。

5.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王老师收,邮编:454000,联系电话:13639626230。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mse-graduat@hpu.edu.cn

6.本复试细则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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