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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第五届学生“材料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9-04-17 次数:

为展现当代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文明道德、学习成才、文体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树立典范,我院决定开展第五届学生“材料之星”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5月

三.参与对象:

2018年度全年在校的本科生(15级、16级、17级)

四.活动内容:

1.奖项设置:

和谐之星、学习之星、文体之星、科技之星、阅读之星;团队之星;特别之星。其中,和谐之星、学习之星、文体之星、科技之星和阅读之星评选对象为个人,团队之星评选对象为班级、宿舍、科技或文体团队等集体。特别之星评选对象为集体或者个人。

2.评选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见《学生手册》);

(2)上溯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无挂科现象;

(3)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4)事迹典型,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可成为他人之楷模;

(5)以下评选标准中所涉及的各项荣誉的获奖时间,应在2017年4月1日到2019年3月31日期间。

3.具体名额和评选标准

***和谐之星***(2名,提名奖2-3名)

评选标准:

(1)豁达宽容,积极向上,阳光乐观;文明礼貌,人际关系融洽;关爱自然环境,生活低碳环保。

(2)个人品德高尚,并在下面某一个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明礼诚信:文明修身,礼貌待人;孝敬老人,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爱他人;文明上网,不沉溺不良网络,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享有高度信誉;履约践诺,知行统一;学风考风优秀;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勤俭自强: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勇于进取;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俭学,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有很强的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学习成绩优异。

助人为乐:坚持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是中国注册志愿者或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优先考虑。

***学习之星***(2名,提名奖2-3名)

评选标准:

(1)第一、二、三课堂的学习以及成绩优秀:第一课堂,学习成绩排名应在专业总人数的10%以内;第二课堂,积极参加实习、实验以及课外学术活动,并有成果(作品、论文等);第三课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方面荣誉证书者优先考虑。

(2)积极学习课外知识并与他人交流分享,特别是人文知识的学习与提高。(2017、2018年度图书馆借阅记录作为一定参考)

(3)在学习上主动给予他人无私帮助。

(4)或:考研成绩特别优异,考取985/211大学、或高水平科研院所研究生。

***科技之星***(2名,提名奖2-3名)

评选标准:

(1)勤奋钻研,勇于实践,具有创新和开拓新领域的精神.

(2)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能力。

(3)在校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关于科技方面的论文或拥有科技专利,或在科技创新类比赛(如挑战杯、节能减排等)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原则上限前三名)。

***文体之星***(2名,提名奖2-3名)

评选标准:

(1)酷爱文艺或体育。

(2)在音乐、舞蹈、表演、书画等艺术方面具有较高水准,并能够给大家带来美的享受;或者坚持参加体育运动和竞技比赛并且能够影响身边的同学,体质健康达标优秀。

(3)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并对学院文体活动的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4)在文体等活动比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原则上限前三名)。

(5)或:坚持早操,带领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2017年4月1日到2019年3月31日期间,早操从未缺勤。

***阅读之星***(2名,提名奖2-3名)

评选标准:

(1)热爱读书,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到馆率高,借阅量大(2017.4.1—2019.3.31)。

(2)有效利用书刊资源发表文章、申报项目、获得奖励,成绩优秀。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无损坏图书、逾期不还等违章记录及其他违纪情况。

***团队之星***(2名,提名奖2名)

评选标准:

(1)候选团队积极向上、成绩优良、风气端正、和谐稳定。

(2)候选团队应对河南理工大学或学院做出过实质性的贡献,取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且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行为。

(3)候选团队经常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或者是促进班级和谐的活动。

(4)若候选团队为班级则不再由班级申报,直接由辅导员提名推荐,每个辅导员可以推荐的班级个数应低于其所管理班级个数的20%。

***特别之星***(1-2名)

评选标准:

在2017、2018年度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做出特别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由院团委直接提名,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不接受申报。可空缺。

4月21日前,各团支部结合条件和奖项具体要求在本支部内开展“材料之星”初选工作,然后推荐上报,每个团支部最多可以推荐1人。

评选阶段:

①初选名单审定阶段:从15、16、17级每班抽出3人组成初评小组,初评小组根据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投票,按得票高低顺序从所有申报人员中选出40名候选人。

时间:暂定4月29日(周二);地点:暂定院楼2103教室

②候选人全院投票阶段:向15、16、17级各团支部下发候选人材料,各班团支书负责组织本班人员进行投票(16级评选15级候选人,17级评选16级候选人,15级评选17级候选人),5月7日投票截止。按得票高低顺序从所有申报人员中选出20名候选人。

③公示阶段: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④评选委员会评选阶段:3-5分钟PPT自我风采展示及评委提问,评选委员会综合候选人的风采展示和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最终每奖项评选出2名获奖者,并评出2-3名提名奖。

时间:暂定5月14日;地点:暂定院楼2103教室

6)回访:

评选结果出来后,向各支部进行问卷调查回访,以便对本次评选活动评估,找出不足之处。

7)表彰奖励阶段: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

8)优秀事迹展出阶段:利用展板、新媒体等对评选结果进行张榜公布并介绍其相关优秀事迹,以达到激励大家的目的。

负责人:乔洁玉 18339181692;田文辉1883916021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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