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新闻通知 >> 公告通知 >> 正文
2019年材料学院各类人员考核优秀等次基本条件
时间: 2020-04-17 次数:

一、教师岗位人员

根据学校2019年薪酬分配政策确定教学和科研业绩,岗位任务内当量学时和科研进账任务可以互抵。

(一)教学型岗位

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完成教学当量学时320学时/年,教学型讲师、助教完成教学当量学时300学时/年。

(二)教学研究型岗位

年均教学任务完成教学型同职务教学当量学时的60%;年均科研到账经费完成研究型同级职务人员要求的40%。在完成总量的前提下,原则上年均教学任务不低于教学型同职务额定教学当量学时的1/3,其中承担课堂教学不低于80学时;年均科研到账经费不低于研究型同级职务人员要求的1/4。

每个聘期博士研究生导师至少指导1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

(三)研究型教师

研究型教授岗位工科年均到账不少于20万元科研经费,理科年均到账不少于15万元科研经费;研究型副教授岗位工科年均到账不少于15万元科研经费,理科年均到账不少于10万元科研经费;研究型讲师岗位工科年均到账不少于10万元科研经费,理科年均到账不少于7.5万元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到账依据《河南理工大学人事管理及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校党文〔2019〕7号)核定,到账经费需要乘以项目级别系数,国家级科研项目取1,省部级科研项目取0.8,市厅级科研项目取0.6,横向科研项目取0.5。

本科生课堂教学年均不低于16学时;每个聘期博士研究生导师至少指导1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

(四)业务管理岗

业务管理岗人员除完成相应党政管理岗位职责任务外,还应完成教师岗位基本职责和下列业绩职责之一。

1、教授、副教授年均完成96当量学时教学任务,讲师、助教年均完成90当量学时教学任务,其中承担课堂教学不低于32学时。

2、年均完成研究型同级职务人员科研到账经费的50%,承担课堂教学不低于16学时。

二、党政管理人员

1.基本条件:年终考评优称率居本单位前1/2。

2.工作业绩

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岗位职责和重点工作按计划完成,承担的工作有创新、有进步,主管领导对工作认可度高。对三年内在CN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文章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最近更新
关于推荐材料学院学生、班集体参评2026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公示[05-15]
关于确定李哲等37名同学为入团发展对象的公示[05-13]
河南省深地材料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6)[04-30]
材料学院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公示[04-13]
材料学院第二次调剂公告[04-09]
河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办法[04-03]
材料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03-2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2026第二学期转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03-18]
材料学院教职工2025年度考核结果公示[03-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