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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党委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遴选办法(修订)
时间: 2017-10-22 次数: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党组〔2017〕2号

材料学院党委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遴选办法(修订)

(经材料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5月11日研究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标准和推荐程序,使“推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材料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院党文〔2017〕 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材料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方针: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平公开。

二、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积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

2.无宗教信仰,没有参与邪教、非法传销、封建迷信活动;

3.能够起到应有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和团组织活动,在军训、体育节、创意啦啦舞比赛等重要活动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乐意为人民服务;

5.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上学期没有不及格现象;上学期学习成绩或上学年奖学金综合评定积分的名次在班级前50%;

6.上学期无无故缺勤现象,大一、大二学生早操早读出勤率达到98%以上;

7.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没有受过纪律处分,上溯两个学期没有受过通报批评;

8.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群众基础好,民意测验或“推优”赞成票必须在70%以上,有效反对票一般不超过3票;

三、遴选程序

1.辅导员、团支部根据基本条件,讨论提出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名单;

2.团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到会团员不得少于支部团员的三分之二),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介绍初步人选名单人员情况,采取不限额、无记名测评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推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负责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见附件一),报院团委备案;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件二),报院团委备案。

4.院团委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被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投票表决,赞成票过半方可;支部讨论时,拟定积极分子应该到场,可以发言并进行问答;

5.党支部对已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院党委审查、备案,并在本专业范围进行公布;

6.辅导员组织已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人员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与党支部结合指定培养人,每个年级的第一批积极分子的培养人一般为辅导员、学生正式党员。

四、其他

一般在开学后的第三周之前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的遴选工作;一年级上学期在第十周之后确定积极分子;研究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制度自院党委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之日起施行。

河南理工大学基层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doc

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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